首页 -> 新闻中心 -> 业界动态 -> 正文
联通混改非公开发行方案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7-10-12

10月11日消息,中国联通()非公开发行A股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根据此前中国联通发布的复牌公告中提到的内容,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是,拟通过整体设计,积极引入境内投资者,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将部分公司股权释放给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实质性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聚焦公司主业、创新商业模式,规模发展基础业务和创新业务,全面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将引入具有协同效应和领先优势的战略投资者。

本次混改采用非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等方式,引入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大型互联网公司、垂直行业领先公司、具备雄厚实力的产业集团和金融企业、国内领先的产业基金等。

本次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与中国联通主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有助于将公司在网络、客户、数据、营销服务及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与战略投资者的机制优势、创新业务优势相结合,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现代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

2017年8月16日,中国联通的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在北京分别与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合作方,以书面方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相关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拟在相关领域建立并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本次混改前,公司总股本为约211.97亿股。在本次混改过程中,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由联通集团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约19.00亿股股份,转让价款约129.75亿元;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约8.48亿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32.13亿元。上述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约779.14亿元。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35.19%股份,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以下为中国联通公告原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新闻搜索

覆盖全国各省会城市及海外城市的网速测试
→选择要测试的地区
→选择目标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