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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2017-01-1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严厉查处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要求积极扶持各类正能量账号和应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南都记者了解到,这一《意见》在去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该会议指出,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防范风险
严查非法售卖个人信息
移动互联网安全威胁和风险日渐突出,并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传导渗透。
《意见》指出,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需完善移动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地理位置、联系方式、通信内容、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行为,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针对造谣诽谤、电信网络诈骗、攻击窃密、盗版侵权、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查处。
因而,《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利用“伪基站”、非法网站、恶意软件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秩序。同时,建立健全网络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管理制度。完善移动互联网管理多部门执法协调机制,加快执法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提高对网络违法犯罪识别、取证、联动查处打击等能力。
对于移动互联网企业,应当切实履行用户服务协议和相关承诺,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便捷、实用的产品和服务;对于网民,要加强网络普法,强化网民法治观念,提升全民网络素养。
针对网络违法犯罪,《意见》指出,要坚决打击利用移动互联网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出要全面清理赌博、传销、非法集资、淫秽色情、涉枪涉爆等违法违规信息。
《意见》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通过全面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等基础性立法,制定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化法治保障。
驱动引领
建成一批新型媒体集团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如: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建设仍显滞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等。对此,《意见》明确需要完善管理机制。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央网信办要进一步强化移动互联网管理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研究处理各地区各部门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重大事项和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军队要根据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加强对移动互联网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移动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地方网信部门承担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管理体系,加大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力度。
此外,为繁荣发展网络文化,还要把握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意见》表示,要加大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移动端建设推广力度,积极扶持各类正能量账号和应用。加强新闻媒体移动端建设,构建导向正确、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并提出,要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移动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布局移动互联网阵地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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