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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不会成为颠覆者

2013年1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就在工信部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前一周,有个相关的行业论坛把会议主题定为了“颠覆运营商”,媒体也不断爆出“某运营商高管跳槽虚拟运营商”之类的消息,而且总是渲染出一种“弃暗投明”的氛围。看上去,三大运营商的溃败不可避免,而所谓的民间资本和互联网思维又将再一次“重塑”一个行业。
  但事情的反面,却是拿到牌照的迪信通创始人刘东海非常谦卑地把自己当成运营商的“保姆”,他说不需要运营商“动手”的业务,就让他们来做,给开工资就行。参与过虚拟运营商谈判的中国移动业务支撑系统部副经理宁宇也称,这些人“对运营商提出什么条款要求都答应,态度极度客气。”
  更有趣的是,在工信部公布的名单中却没有国美和苏宁——这两家此前态度最积极,它们很早便跟运营商签了约,也是硬件条件最好的选择,但最终仍是落选。这恐怕已经再明显不过,即便业内的共识是“工信部不会设置门槛,只要跟运营商签约,就相当于拿到了牌照”,事实却并非如此。虚拟运营商绝对不可能拥有一个纯粹市场化的游戏规则。
  而运营商对此的态度究竟是什么呢?据宁宇透露,“他们(指想要跟运营商签约的公司)并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干货不足。”但每个玩家都想成为维珍移动(全世界最著名的虚拟运营商),他们搬出来的说辞正是T-Mobile(德国电信子公司,跨国移动电话运营商)通过和维珍移动的合作,在没有增加开支的情况下,就获得了大量的年轻用户,它的市场排名也从2000年的第五位升到了后来的第二位。
  运营商真正担心的是业务一旦实施,就会发现屡被诟病的电信业务其实是个既有技术门槛,又有各种限制的行当。缺少电信运营经验的各个虚拟运营商碰到的问题肯定会比现在还多,运营商又无法实施有效的监控,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公众又把矛头指回了运营商。
  这毕竟还是个可以解决的问题。现在看来,最大的隐患是拿到牌照的各家公司对所谓的虚拟运营商创新没有任何概念。而基础通信业的核心资源还是掌握在运营商手中,虚拟运营商做的事情都是在和运营商竞争,如此一来,最终得到的只会是一个苦生意,这也是全球1100多家虚拟运营商始终无法做大的症结所在。这个现实情况在中国会更严重,三大运营商还不习惯有新的竞争者出现。
  但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运营商是绝对需要虚拟运营商的。道理很简单,一方面,它可以趁机重新整理渠道,把效率不高的部分“外包”给虚拟运营商,比如迪信通可以解决社区营业厅的问题,而京东则可以理顺电子商务的渠道;另一方面,就是拓展业务类型,一些利润不高、用户群体相对偏少的业务在虚拟运营商眼中,依然足够诱人。
  而且,在OTT的冲击下,运营商亟需开放部分资源去建造一条全新的生态链。这一点和国外有很大的不同,外资公司加入中国通信行业基本不可能,因此,虚拟运营商的存在就十分重要,他们不仅可以“打破垄断”,对于运营商来说也是一次转型的机会。
  因此,两者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关系。虚拟运营商就像冬天的湿棉袄,运营商不穿很冷,脱下来会更冷。
  但其实两方并没有像媒体报道的那样“颠覆与被颠覆”,在包括京东这样的拿到牌照的公司内部,对于这块业务都是极其小心的。这是一块大蛋糕,他们可不想就这么玩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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